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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兩女子因玩百家樂發生賭債糾紛,其中一名女子叫來哥哥幫忙要賬,採取恐嚇手段拿對方身上首飾做抵押,逼迫對方寫下欠條。日前,兄妹二人雙雙因犯敲詐勒索罪(未遂)受到法律懲處。
30多歲的山東籍女子李小紅與“好姐妹”張某在網上玩百家樂賭博因債務糾紛反目,2012年5月一晚,二人在朋友家中發生爭執,互相廝打起來。李小紅打電話找哥哥李小明前來幫忙,兄妹倆叫了輛出租車把張某拉走,讓她找朋友借錢還債,從北辰區帶到西青區侯臺附近,兄妹倆採取恐嚇方法,迫使張某將身上佩戴的鑽戒和手鐲(後經鑑定價值1萬餘元)抵押給李小紅,並寫下一張“今欠李小紅2萬元”的字條。兄妹倆將張某送到北辰區一家KTV附近後乘車離去。張某非常害怕,只好報警。同年6月,警方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將李小紅抓獲歸案,並從李小紅住處搜出欠條和涉案贓物,同年8月李小明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日前,北辰區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李小紅以索要賭債爲由,夥同被告人李小明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威脅恐嚇的手段,欲索取公民私有財物,且數額巨大,因其意志以外原因而未遂的行爲,構成敲詐勒索罪(未遂)。李小紅自願認罪、有未遂情節,依法酌情從輕處罰。李小明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但未能如實交代主要犯罪行爲,不成立自首,但考慮其主動投案,在犯罪過程中的作用及本案起因後果等情節,可依法減輕處罰。一審判決李小紅有期徒刑1年2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李小明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記者馮琳通訊員於翔劉志敏魏洪爽)
(涉案人員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