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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報訊(記者何欣)爲了賺錢養家餬口,阿保在房山華冠購物中心前沿街向路人兜售管制刀具,並被民警當場查獲,並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而付出失去一年自由的代價。
2012年7月11日,阿保攜帶刀具乘車到達房山區,在良鄉拱辰街道華冠購物中心的輔路上向路人兜售刀具,被民警當場查獲,共查獲刀具39把。
經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認定,被告人阿保持有的39把刀具均爲管制刀具。庭審中,阿保對自己的行爲供認不諱,當庭認罪。
房山法院經審理認爲,阿保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公共場所,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其行爲已構成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依法應予以懲處,但鑑於阿保認罪態度好,法院對其從輕處罰。最終以攜帶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判處阿保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