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周浩傑)昨日上午,報料人羅女士稱,在廣州市越秀區東園路36-38號的國利大廈,有人揚言要炸掉大樓,整棟大廈都不給人進。
記者趕到現場瞭解到,“炸樓”之說原來是一場虛驚,事實是廣州市中院在執法過程中遇到抗法,有人坐在5樓平臺的邊緣,拉起橫幅。10時許,在樓上還掉下一個花盆,險些砸到路人。
廣州市中院的穆法官介紹,因原開發商欠銀行借款,該樓有58套房在2010年已拍賣給樑某,其中55套是交吉拍賣,但樑某發現,這些房產被人侵佔。於是法院工作人員前來強制執行,在執行中遇到了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