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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西都市報訊(記者楊永萍)今年春節,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禁止銷售燃放孔明燈。成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孔明燈”屬高空明火飛行物,可能引發火災,威脅飛行器、高壓供電設備、通信設施、山林以及各類建築物的安全,存在諸多安全隱患。從2010年起,相關部門開始出臺春節期間禁止銷售燃放孔明燈的措施。“去年是本市五城區(含成都高新區)及雙流縣區域內不得燃放,今年擴大到成都市所有行政區域內。”工作人員說。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燃放孔明燈,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您發現有人違禁銷售燃放孔明燈,可以撥打市安監局舉報電話61885777或者市城管局舉報電話1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