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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陳東昇本報見習記者王春本報通訊員北緯
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有兩兄弟,以爲法院查封車輛只是在車子上貼個封條,竟膽大妄爲將車子偷出轉賣了。結果,換來的是司法拘留。
孫某是一家工廠的老闆,去年下半年,由於拖欠職工工資,根據員工請求財產保全的申請,北侖區人民法院查封了孫某名下所有的機器設備等財產。在案件進入法院執行程序後,法院發現孫某另有一價值近十萬元的貨車,便對其進行查封,並貼上封條。因車型較大,法院就近將車輛停放在工廠所在街道的一處停車場內。隨後,法官前往車管所對該車進行產權查封控制。
但令法官沒想到,日前,停車場內的車子居然不翼而飛。
原來,孫某外債累累,想到名下的車子多少還能賣點錢,便尋思着要將車子偷出轉賣。於是,趁着月黑風高夜,孫某讓弟弟小孫偷偷潛進停車場。趁無人,偷溜到自家貨車旁,撕去封條,用備用鑰匙發動車子,開車揚長而去。孫某在外接應。他早已火速聯繫好了買家,拿到錢後當即跑路。買家前往車管所辦理過戶手續時,才發現上當。工作人員說該車已被法院查封,不能過戶。
執行法官在調查覈實的過程中,對孫某兄弟倆這一顯然很快就會穿幫的行爲很是不理解。弟弟小孫的一句話,更是讓法官着實有些震驚,“我們以爲法院查封就是貼個條子……”
近日,北侖法院以非法處置查封物爲由,對小孫處以司法拘留十五日,而孫某仍在逃亡路上,尚未抓獲。
盜竊水牛審案有波折
□本報記者邢東偉本報通訊員劉洪記
男子盜竊一頭水牛,先被海南省樂東縣法院判無罪,發回重審後判刑四年零六個月,海南省檢察院第二分院認爲量刑過重抗訴。記者近日獲悉,海南省第二中級法院以被告人邢維悔犯盜竊罪,改判其有期徒刑兩年零兩個月。
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男子邢維悔盜竊了一頭水牛,在銷贓時被抓獲。經有關部門估價,被盜水牛價值5000元。案發後該牛已返還被害人。邢維悔到案後一直不供述盜牛事實,樂東縣檢察院以邢維悔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向樂東縣法院提起公訴,2012年6月,樂東縣法院經審理宣告邢維悔無罪。
宣判後,樂東縣檢察院提出抗訴。在二審庭審中,邢維悔當庭如實供述盜竊事實,海南省檢察院第二分院因此建議對邢維悔從輕處罰。海南省第二中級法院對此案審理後將本案發回重審。樂東縣法院重審後,以盜竊罪判處邢維悔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此案宣判後,邢維悔未上訴,判決發生法律效力。
海南省檢察院第二分院在對該案進行跟蹤監督時,發現原審法院對邢維悔案量刑畸重,再次決定提出抗訴。海南省第二中級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支持了檢察部門提出的“一審法院在被告人邢維悔不供認犯罪事實時宣告其無罪,在邢維悔認罪後,重審時對邢維悔盜竊累犯情節重複評價,量刑畸重,刑罰嚴重失衡,完全違背了‘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刑事司法政策,社會效果不良”的抗訴意見,對邢維悔依法作出改判爲有期徒刑二年零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