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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父親年輕時曾因詐騙罪入獄服刑8年,父親年老時,一對兒女以父親從未盡到過做父親的責任爲由拒絕贍養父親。無奈之下,常先生將自己的一對兒女起訴至法院索要贍養費。房山法院近日判決兒女每月支付常先生贍養費400元。
七旬老人起訴兒女
年近七旬的常先生是北京人,膝下有一兒一女。從1999年到2012年1月,常先生一直和兒子一同生活,然而,從去年初開始,兒子便不再給父親生活費,也不再過問父親的生活。常先生只能靠每月街道發放的幾百元低保金生活。
常先生也曾找到女兒,希望女兒能夠從中協調,或者乾脆搬到女兒家居住,不承想也遭到冷淡拒絕。多次尋找未果後,常先生一怒之下把一雙兒女起訴至法院,要求孩子按月支付贍養費。
兒女痛陳童年陰影
面對父親的起訴,一對兒女也顯得一肚子委屈。“我們小的時候他就沒盡到過當父親的責任,現在老了想起有我們這兩個孩子來了?”女兒在庭上哭訴自己童年的經歷。原來,常先生年輕時曾因詐騙罪被判刑8年,當時兩個孩子還都年幼,只靠母親一人維持家裏的生活,一家人生活得十分拮据。
生活困難還不算什麼,兩個孩子印象最深的是自己從小就被周圍的同學和小夥伴嘲笑“爸爸是罪犯”,並因此被同齡人疏遠。“要不是因爲他,我們現在的生活肯定也不是這樣的。”兒子在法庭上也指責父親。
兒女指責父親不檢點
儘管痛恨父親,但在父親出獄後一家人重又團圓在一起,還是度過了一段相對幸福的時光。然而,隨着年齡的增長,兒女們逐漸發現了父親身上更多無法讓人容忍的惡習。
“他出來之後沒幹過什麼正經工作,還揹着我媽找別的女人。”女兒說,常先生出獄後,其妻一直希望他能夠找個正當工作分擔家庭負擔,然而常先生對別人給介紹的幾份工作都沒幹長。1999年,因無法忍受丈夫的種種惡習,加之發現丈夫在外面有了第三者,妻子同常先生辦理了離婚手續。常先生跟隨已成年的兒子一同生活,直至2012年。
“我也勸過他,但說了那麼多次也不見他改,我一個做兒子的還能再說什麼?我就當自己沒有這個爹好了。”說起父親,常先生的兒子顯得無奈而氣憤,並堅決不同意繼續贍養父親。
與此同時,女兒也表示,自己下崗多年,一直打零工賺錢,除了要維持家庭開銷外,自己還要贍養母親,因此自己不願也確實沒能力再承擔贍養父親的責任。房山法院經審理認爲,子女對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贍養的義務。現原告已年邁,生活困難,要求二被告盡贍養義務。最終,法院判決兩名子女每月給付常先生贍養費人民幣400元。晨報記者何欣
【記者點評】
所謂血濃於水,兒女與父母的關係是永遠也分不開的。即便父母有再多不是,但當父母年老體衰生活出現困難時,兒女也不能看着不管吧?每個家庭有每個家庭難唸的經,大家都寬容一些,彼此用行動感動對方,一家人和睦相處是最好的。一個有兒有女的老人,如果真的要到流落街頭的地步,那真是做兒女人生中最大的恥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