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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晟)五年前鄒某在公交車上向李某的車上吐痰,二人發生爭執後鄒某持利器將對方紮成重傷後逃逸,最近,公安機關通過比對DNA將鄒某找到。記者昨天獲悉,朝陽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鄒某提起公訴。
2007年的一天,當時年僅十六歲的被告人鄒某與朋友乘坐公交車,上車後鄒某坐在一側靠車窗的座位上。當車行至本市朝陽區時代莊園小區門口等候紅燈時,鄒某向車窗外吐痰,痰液恰好落在駕車在此等候紅綠燈的被害人李某的車上,後李某及女友與鄒某發生爭吵並走上公交車與鄒某理論,後雙方互毆,在互毆過程中鄒某持銳器將李某的左臉部劃傷,經法醫鑑定爲重傷,鄒某隨後潛逃。
五年後,公安機關根據鄒某所吐痰液鑑定出的DNA信息,通過篩查與犯罪DNA庫比對,終於將負案在逃已5年的鄒某找到。目前,鄒某以涉嫌故意傷害被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