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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宋寧華新民網周晏珵周燁)“申請考駕照必須通過駕校提出,個人自行申請參加機動車駕駛證考試的,不予受理。”對於這一規定,市人大代表金可可認爲不合法。爲此,金可可代表提出《關於依法取消本市駕校強制培訓的建議》的書面意見。這份書面意見認爲,將駕校培訓作爲申請駕駛證的強制要件,容易造成駕校壟斷影響行業規範、駕校不注重質量、滋生駕校與主管機關間腐敗問題,以及駕校培訓費用不透明、不合理等問題。金可可代表認爲,取消駕校強制培訓,並不會導致駕校行業的消亡或萎縮,而是有利於修復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維護市民的合法權益:駕校只能靠更優質的服務或者價格優勢,吸引潛在消費者。
金可可代表建議市人大依法對相應主管機關的上述行政行爲進行合法性審查。若認定爲違法,則應依法取消以駕校強制培訓爲駕駛證申請條件的規定,允許個人自行申請考試、申請駕照。同時,主管機關應嚴格執行相關規章、文件,把好考試關,並加強監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開闢專門訓練場地或路段,作爲公共駕駛學習用地,或開放現有駕駛員教考基地、降低收費標準,以供市民在家人或朋友的幫助下學習駕駛技術。
人大代表提出“應放開接受駕照自考”的建議,引發網友熱議。新民網調查發現,贊同“自考”的市民不在少數。也有一些市民表示,駕校輔導相對規範,如果放開,培訓者的資質難以控制,將可能產生更多的“馬路殺手”。受訪者均認爲,無論是否“自考”,嚴把考試關纔是重中之重。
針對這份書面意見,前天下午,在市人大代表意見集中處理現場,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車管所政委戚繼韌迴應稱:“法律層面,放開個人申報駕考沒有難度。目前,操作層面存在難度:一是挖掘、劃定培訓區域地塊,以免教練車影響中心城區的正常交通秩序、甚至引起事故;二是規範教練車的行爲,包括統一車身塗裝、提示標誌、嚴格禁止其進入禁行區域。警方、交港局正在研究,如果研究好了,就能放開個人申報駕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