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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中國證監會網站公佈《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公司是首個全國性場外市場證券交易場所,因其所在地在北京,相對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俗稱“北京證券交易所”。2013年1月16日,其在北京金融街正式揭牌。
2月2日公佈的《暫行辦法》規定,在該轉讓系統掛牌股票轉讓,可以採取做市方式、協議方式、競價方式或證監會批准的其他轉讓方式。
《暫行辦法》同時明確,在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俗稱“老三板”)的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和退市公司及其股份轉讓相關活動,由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監督管理。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暫行辦法》公佈實施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還將發佈實施相關業務規則,全國場外市場的業務規則體系將逐步建立,爲全國場外市場建設從區域性試點轉爲面向全國的規範運行奠定法律基礎。
據該負責人介紹,《暫行辦法》主要解決三方面問題:一是確立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俗稱“新三板”)、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及掛牌公司的法律地位;二是明確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職能,對其組織結構提出特殊要求,對其履行自律監管職責提出明確要求;三是建立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基本監管框架,在明確和突出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自律監管職責的同時,規定中國證監會依法實行統一監管。
據《東方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