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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譚震開車去年檢,把車停在路邊時沒有人告知他這是違規停車;辦完年檢手續回來時,卻發現車輪胎的氣被現場維持秩序的人放掉了。4日下午,市民李先生告訴記者,和他有通樣遭遇的還有一位車主。
“當時我的車子停在這裏正準備年檢。”李先生告訴記者,4日下午3點半左右,他將車子停在位於新建縣的消防車輛製造廠裏的路邊,當時現場有維持秩序的人員,但沒有告訴他不許停在這裏,20分鐘後,他辦完年檢手續回來,卻發現車子左前車輪的氣被人放光了。
李先生說,他隨後找當時正在維護現場秩序的兩個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說,因爲李先生的車子沒有按照規定亂停路邊纔會放他的氣。李先生說,如果自己確實是違法停車了,自願承擔責任,但是現場維持秩序的工作人員卻沒有作任何提醒,直接放掉輪胎的氣。
記者隨後陪同李先生想要個說法,但沒找到當事工作人員。李先生說,那兩個工作人員穿着制服,但沒有明顯的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