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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竊盜得一張10萬元借據,竟然聯繫借款人欲低價轉讓,因借款人報案,1月22日,陝西省勉縣男子王新華因涉嫌盜竊罪被批准逮捕。
33歲的王新華癡迷賭博,不僅輸光了家裏的積蓄,還欠下了6萬餘元的高利貸。爲償還賭債,王新華開始瘋狂行竊,2012年12月中旬,他在3日之內竟作案3起,盜得現金2萬餘元及一張10萬元的借條。錢一到手,王新華便迫不及待地衝進賭場,欲將昔日輸掉的錢贏回來。然而,幾個小時後,王新華便將偷來的2萬餘元輸得精光。
回到家中,王新華躺在自己租住的房子內,無意間看見那張盜竊時隨手順來的借條。打開後發現這張借條上不僅有借款人的姓名,還有借款人的手機號碼,就決定將這張借條賣給借款人。次日上午,王新華去一家手機店花100元購買了一張不需要實名申請的手機卡,然後按照借條上留的電話發短信給借款人金某,謊稱自己拾到了一張金某出具的借條,讓金某往他用別人身份證申請的銀行卡上匯2萬元錢,然後就將借條給金某。金某接到短信後,認爲是詐騙短信而未予理會。但王新華並不死心,又將借條的金額、出具時間等信息發給金某,一再表示願用自己的人格擔保,只要金某匯款,便一定將借條給金某。金某再次接到王新華的短信,且發現短信內容與自己出具借條的時間、金額等完全吻合,覺得此事定有蹊蹺,便向公安機關報警。2012年12月17日,王新華被警方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