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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每日新報記者金學思本月中旬以後,天津個稅納稅人將陸續收到由天津地稅機關發放的2012年度《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有取得兩處以上工資、薪金所得的市民還將同時收到《稅務事項通知書》,提醒其在3月31日前向主管區縣地稅局自行申報納稅。那麼取得兩處或者兩處以上收入的納稅人應該如何繳稅?如果您沒有在《稅務事項通知書》中標明的另一處單位取得收入,應該如何處理?記者採訪了相關部門爲讀者梳理答案。
申報表可自行下載填寫
市地稅局提醒納稅人:個人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將同一個月所得合併,按照合併後的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當月應納個人所得稅總額,如果兩處已經分別扣繳稅款,要從總額中減除相應月份兩處已經繳納的稅款,就其差額申報補繳。比如,納稅人李某2012年11月從甲公司取得工資薪金所得6000元,甲公司爲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145元,同月,李某還從乙公司取得工資薪金所得7000元,乙公司爲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245元。李某應向稅務機關就兩處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合併進行自行納稅申報,並補繳稅款,補繳稅款計算過程如下(不考慮其他附加減除費用的情況下):1、計算應稅所得額:合併兩處工資、薪金收入減去費用扣除標準6000+7000-3500=9500;2、確定稅率和速算扣除數:9500元適用25%稅率,速算扣除數爲1005元;3、應納稅額=9500×25%-1005=1370;4、應補繳稅款=1370-145-245=980。
目前,天津財政地稅政務網上已發佈了“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自行申報材料”,市民可以自行下載填寫,但必須要本人或委託代理人到主管區縣地稅局辦稅大廳現場申報納稅。
警惕個人信息被盜用申報個稅
今年是天津第二次針對取得兩處以上的納稅人發送《稅務事項通知書》,以確保個人所得稅覈查徵繳。記者瞭解到,在此前進行的專項檢查中,一些新暴露出來的問題引起了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關注。包括,一些單位盜用他人個人信息進行虛假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申報,在企業所得稅申報中列支工薪支出逃避稅收;一些企業在其員工更換單位後不及時撤銷更新,進行虛假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申報,意在分拆個人工薪、獎金支出,降低個人所得稅稅率逃避納稅。針對這些情況,市地稅局一方面及時覈查全員申報系統中出現的疑點,對確有稅收違法行爲的依法處罰;另一方面,對居民身份信息被盜用的納稅人,只要說明情況即收回《稅務事項通知書》,同時追查關聯單位的違規違法行爲,並做好當事人和納稅人的保密工作。
據悉,《稅務事項通知書》會詳細註明納稅人在其他單位工薪所得的納稅情況,納稅人收到該通知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與主管區縣地稅局取得聯繫。如果本人確實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需要在第一季度結束前自行申報納稅。如果本人並未在其他單位取得工資、薪金,則應配合填寫並未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聲明。地稅部門將憑此展開覈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