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哈珀政府5日向聯邦參議院提交了對“外國官員腐敗法案”的修正案,意在加強對本國企業和個人向外國官員行賄行爲的懲罰力度。
此次修正案內容包括:擴大司法管轄懲處範圍;不再對便利化付款例外開“綠燈”;針對加公司海外行賄活動,給予加皇家騎警排他性調查起訴權;不論雙方交易是否以贏利爲目的,都將受到懲罰;增加懲罰力度,對行賄者最高刑罰從現在的5年監禁提到最高14年,同時對罰金不再設立上限。(記者李學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