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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中國春運,有“人類歷史上規模最大的週期性遷徙”之稱,它在短期內造成全國性的巨大交通運輸壓力,即使修更多的公路、鐵路,建更多的機場,也不見得能完全紓解。
事實上,如果不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的正常需要,僅僅爲了讓春運不擠而大興土木,片面發展交通基礎設施,對國民經濟發展而言也是極大浪費。
可預計的是,未來數年內,春運“一票難求”的困局即使能夠緩解,也不可能全部解決。不過,近年來私家車大量進入尋常百姓家,許多人春運期間選擇開車回家,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公共交通運輸的壓力。
在此背景下,一場號召“拼車”的順風車行動開始應運而生,從社會效益上考量,春運拼車正效應頗多,不但切合低碳環保的現代理念,也減少了交通壓力,節省了出行費用,甚至還培養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感和親切感,可謂一舉多得。
然而,這樣一個來自民間的自發的好行動,卻遭遇了“合情合理不合法”的制度困境,如果在拼車時分擔一定的費用——雖然機率很小,但媒體已曝光多起類似案例——拼車司機仍有可能因此遭遇非法營運的大棒,需要繳納高額罰款。
有律師稱,哪怕收取的錢不足人均油費、路費,並未盈利,但只要收費,就意味着違背了私家車登記時註明的“非營運車輛”的性質。
但很多人難以理解,拼車這麼一舉多得的行動,顯然與非法營運有差別,是雙方互助互利的行爲,爲何會進入“不抓沒事一抓違法”的灰色地帶?
跟安徽阜陽司機劉傑一樣,公衆原來並沒意識到還會出現這樣的制度困境,但這些事件發生後,人們會反思,如果春運拼車是非法營運,那旅遊時拼車、遭遇緊急情況時包車算不算非法營運,會不會有遭遇交管部門處罰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