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董奧)“全省檢察機關五年累計服務重大項目2862個、小微企業1269家。省檢察院先後制定實施服務重大項目、服務農業科技創新等意見17個,組織開展查辦商業賄賂、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涉農惠民領域職務犯罪等專項行動19個,向省委省政府報送專題報告21份。”
近日,在吉林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上,該省檢察院檢察長楊克勤所作的省檢察院工作報告中的這組數字,引起了代表們的熱議。
吉林省人大代表、松原市委書記王常鬆說:“我對檢察院的報告非常贊同,對檢察院的工作非常滿意。吉林省檢察機關五年間共查處貪污賄賂犯罪5382人、瀆職侵權犯罪3040人,在促進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爲全省政治穩定、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
“檢察機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手段新、效果實,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他們對市場經濟運行研究得透,出臺的意見、辦法,既切合吉林實際,又符合市場規律,很內行,很在行,企業從中實實在在受益。”吉林省人大代表、白山市大型民營企業星泰集團董事長劉金寶對記者說。
另據瞭解,五年來,吉林省檢察機關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550餘次,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案提案145件,邀請代表、委員視察工作700餘次,召開座談會600餘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