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幫助受災羣衆解決冬令春荒期間基本生活困難,內蒙古自治區再次撥付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資金5600萬元。此前,2012年12月自治區已下達的冬春救助資金2.13億元。本次下達的資金主要用於冬令春荒期間缺少口糧、衣被、取暖等臨時生活困難的各地受災羣衆給予救助。自治區財政會同民政部門要求各地對救災款物的發放要實行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佈、公開發放;要保障重點,按照受災羣衆自救能力分類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預留資金,也不得以慰問金形式發放。
(來源: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