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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從成都的檢察官培訓回來的第二天我買了蘇力的兩本書,一本是《法律與文學》、一本就是《法治及其本土資源》。當天,我還買了一本馮象的《木腿正義》。
據蘇力的介紹,《法治及其本土資源》第一部分是研究中國的現實;第二部分關注的是中國的司法,包括制度設計和過程;第三部分關注的焦點是中國法學研究的規範化,其中包括學術批評和法學教育。而很多人,包括我,看這本書往往是被第一部分的許多文章吸引,比如“秋菊的困惑和山槓爺的悲劇”這一篇即是蘇力談及的“使我不小心走進法學研究的新領域——法律與文學”。還有“法律規避和法律多元”中關於私了的案例,和在這一篇提出的法律規避的合理性及國家制定法在私了中的基點作用,都令人耳目一新。其中關於規避和私了的一些觀點,我個人覺得跟徐昕《論私力救濟》中的一些觀點有共同,這些觀點也啓發了我,在開展關於甘孜藏族自治州刑事案件執行情況調研中,我也將這些觀點運用到我的調研中,雖然我自己也覺得這麼做,是有點“拉大旗作虎皮”,但是既然調研匆匆已就,只好隨它去了。
蘇力認爲:“這幾個方面,可能是中國當代法治建設和真正形成的要點。”(這句話讓人在讀書時很容易將法治和建設連在一塊讀,而作者是要表述爲法治的建設和形成。感覺應該是表述爲“中國當代法制其建設和真正形成的要點。”)蘇力亦認爲之所以需要關注中國的實際,是因爲就總體來說不存在普適的法治模式。而法治是否存在於實踐,在於如何做,而不是懂得如何做。因此,蘇力認爲法律職業共同體和法學共同體的形成極爲重要。關注這些問題,研究這些問題,在實踐上改進這些方面存在的問題,就能促進法學的發展及法治的形成。正是基於這樣的認識,使他最終選擇了《法治及其本土資源》作爲書名。
在書中第三篇《法學研究的規範化》中,蘇力對美國著名法學家波斯納進行了評價——他是一個進行全面對話的人物,一個復調音樂。
爲什麼這麼說呢,這是因爲“他的《法律的經濟學分析》被自由派當作保守派大加討伐,而傳統的保守派法學家又將法律經濟學同批判法學聯在一起當作是自由派對正統法律的破壞。”蘇力認爲,“的確,波斯納是一個復調。無論是否贊同波斯納在本書中表述的對法律的基本問題的看法,但至少讀者會發現一個與通常‘“標籤”’有所不同的波斯納。”看到這裏,我聯想到國內一些關於蘇力及其著作的評論,也許,正是基於一種相同的“復調”的因素,(蘇力的法律多元和相對主義)使蘇力更傾向於波斯納。
而“復調”之於蘇力,則被趙曉力(我原以爲序是拿給著名人士寫的,沒想到趙曉力是蘇力的學生)評論爲蘇力自身的矛盾,是蘇力自陳的“既出世又入世”的爲人爲學之品格。
有時候回頭想想這本書,想到秋菊站在村口望着遠去的警車的那一幕,我會突然想到漢娜·阿倫特《人的境況》中的一篇題記:
——或許,我們能如此輕鬆地談論這個話題,是因爲“所有的悲傷都可以忍受,只要你把它們放到一個故事裏或講成一個故事”(伊撒克·狄尼森)。
馮象在《木腿正義》中有篇文章叫《秋菊的困惑和織女星文明》,裏面對《法治及其本土資源》一書進行了評論,他表述爲“發揮”和“補充”。他認爲:“《法治及其本土資源》確實大大提升了中國法學的學術聲譽,應當擺在標誌着中國法學(尤其是法律社會學)開始成熟的代表作之例。”他亦從秋菊說起,認爲蘇力提出的問題發人深省:國家制定、實施法律爲的是保障公民的權利,爲什麼反倒讓秋菊輸了理?以這樣的法律爲基礎的“現代的”法治,能否在中國農村運行?其代價又是什麼?
秋菊的困惑,是我們這個時代所有困惑中的一個被典型化的一幕,這一幕因爲被搬上銀幕而被人關注,或許,我們的生活中還有很多沒有人關注和沒有人知曉的悲傷與困惑,我願意相信,自己從事的這個職業,可以爲一些人解釋這樣的困惑、擺脫這種困境。我們所有人努力的目的,只是希望能更好一點,今天比昨天、現在比以往,爲達到一種更好的狀態盡我們自己的一點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