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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李宏宇 |
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決定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向所有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2月7日《京華時報》)
從高等教育成本分攤理論看,實行研究生收費改革是大勢所趨,這可避“雙軌制”造成的不同招生標准、權力尋租問題,也可通過獎學金制度,激勵研究生求學成纔。而獎助學金制度是否完善,是這一改革成敗的關鍵之一。
對此,有必要對所有高校完善獎助學金制度,提出進一步的要求,比如,明確學校要拿出學費收入的多少比例作為獎助學金,或者要求學校的獎助學金覆蓋面達到多大比例。如果沒有這樣的要求,有的學校的獎學金覆蓋面就可能很低、資助額度也不大,這樣的收費改革,就難以激勵研究生,也無法改變研究生的求學、生活環境。
而高校則要把收費改革和其他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結合起來,這包括,實行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制度,既給研究生提供“掙錢機會”,也鍛煉他們能力;推行研究生導師資助制度等等。而實行這些制度,需要進一步推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將教育資源和學術資源的配置權,由學校行政轉移到代表全體教授的教授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
在國家層面,也應為高校推行這一改革創造條件。在筆者看來,政府部門應該倡導高校的公平競爭,同時比設立國家獎學金更好的做法是,設立研究生獎學基金,由公益機構運作,向所有學生開放申請。文/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