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網訊網上幫辦楊暘即時播報不久前, 市民張小姐到小區所屬供熱站辦理了2012-2013年供停暖手續,並繳納了200多元的熱能損耗費用。近日,她與鄰居聊天時聽說小區其他居民辦理停暖時沒有收取費用,還有居民交了一部分滯納金,張小姐納悶爲何同在一個小區,停熱待遇卻不同。
張小姐在紅橋區桃花南里有兩套房屋,其中一套兩居室無人居住,所以她想要辦理暖氣報停業務。由於之前從未辦理過停暖,她第一次聽說辦理停暖還要繳納熱能損耗費用。到桃花園供熱站申請報停後,被工作人員要求籤訂停暖協議,並繳納供熱費20%的熱能損耗費,一套兩居室住房需200餘元。張小姐說,協議簽好後,她仔細看了一下,協議上寫着:“雙方協議如下,由業主繳納20%的停暖用戶採暖費用。”
但張小姐近期跟鄰居聊天時發現,有鄰居家平米數和張小姐家差不多,但辦理停熱時熱損費用多出不少錢,應該是產生了滯納金。
網上幫辦記者聯繫了天津市供熱辦,工作人員表示,在不影響其他用熱戶正常採暖和共用供熱設施安全運行的前提下,用熱戶要求暫停供熱的,應當在當年9 月30日前到供熱單位辦理暫停供熱手續,交納熱能損耗補償費。由供熱用熱雙方簽訂停熱協議書,明確約定停熱時間、停熱處理方式、協議期滿延期等內容,並由用熱戶繳納停熱期間的熱能損耗補償費。熱損費無滯納金一說,市民所說滯納金可能是拖欠供熱費用產生的滯納金。
“根據《天津市集中供熱暫停和恢復和熱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本市城鎮戶口的低收入家庭,憑《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天津市城鎮居民特困救助卡》或《天津市低收入家庭價格補助領取證》和所屬區、縣民政局出具的證明,免交停熱期間熱能損耗補償費。本市城鎮戶口的無工作的重點優撫對象家庭,憑《天津市定期補助人員證》、《天津市定期撫卹人員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民兵民工證》和所屬區、縣民政局出具的證明,免交停熱期間的熱能損耗補償費。”供熱站的工作人員表示,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永久停熱的居民,可免交停熱期間熱能損耗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