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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雅加達2月16日電(記者莊雪雅)據《雅加達郵報》16日報道,印尼貿易部近日頒佈反壟斷新條例,限制國內自營連鎖餐廳(包括餐館、飲食店、酒吧、咖啡廳)門店數量。這一條例2月1日正式頒佈,旨在規範印尼快速發展的連鎖加盟店市場。
根據條例,自營連鎖餐廳數量若超過250間,多出的店鋪必須有其他投資者參股,當地中小企業有參股優先權;若連鎖餐廳投資額不到100億印尼盾(約103萬美元),新投資者最少需參股40%,若投資額超過100億印尼盾,新投資者最少需參股30%。店主必須每年向貿易部彙報。
貿易部同時表示,自營連鎖餐廳應至少使用80%印尼產原料和工具,低於此比例則必須向貿易部申請,通過評估之後方能獲得准許。
印尼貿易部長吉塔稱,此舉是爲了保護國內中小企業的利益,大型連鎖餐飲公司在管理和經營方面仍有足夠空間,不會受到太大影響。
這一政策受到了本地行業的歡迎,但一些國際品牌連鎖店在印尼的特許經營商則表示反對,稱此條例將令公司資產出現下行風險。印尼國內最大的連鎖餐飲包括必勝客、肯德基、麥當勞,分析認爲,這些餐飲店都將受到一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