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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針對有媒體關於“中央文件規定副省部級以下不能配備公車”的報道,伍皓通過微博再度作出迴應,稱此說法純屬誤傳。 10日,雲南省紅河州委常委、宣傳部部長伍皓通過微博公佈了自己的公務用車車號“雲G99099”,意在讓公衆監督。然而,這一舉動卻引來公衆對其“違規”配備公車的質疑。14日,伍皓髮表長微博文《微改革:改變中國改變未來》,以答記者問的方式對質疑進行迴應。伍皓表示“公開、透明,引入公衆監督”是其倡導微改革的主要方向,而公示公車只是其中的一個舉措。
大年初一,雲南省紅河州委委宣傳部對公車進行封存,並向社會進行公告,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隨後,有媒體報道稱,封存公車並向社會公告應受歡迎,但按中央有關文件規定,副省部級以下根本就不能配備公車。
伍皓表示,“副省部級以下不能配公車”的說法純屬誤傳,混淆了“專車”、“公務用車”、“分級管理”等概念。
據新華社、《青年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