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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蔚從前我家是大戶。說這個,一點沒有阿Q的“我們家先前比你闊多了”的意思。只是因爲在票證無處不在的計劃經濟年代,每個家庭是按人頭多少分成大戶和小戶的。無論是平時每月每旬的油蛋肉煙糖煤,還是過年時的年貨,都是按“戶型”大小配給的。那時我家三代同堂六口人,屬大戶。所以,每到過年時,我家去買花生、瓜子、水果糖,以及雞鴨魚肉、粉絲、黑木耳等年貨,都是滿載而歸的。但有一年,情況卻發生了突變。
那是1974年的元旦,在安徽插隊的叔叔突然來信說,過年要回滬結婚了,對象也是上海知青。爺爺把信讀了一遍又一遍,高興得在屋裏不停地走不停地笑。但奶奶開心了沒多久,就犯起了嘀咕:“酒水哪能辦?酒水哪能辦?”晚飯後,家裏開起了“緊急會議”,重點議題就是婚事如何辦。相對來說,辦喜酒還容易點,那時只要肯花錢,不用提早一年半載預訂酒席的,大多數人是在住家附近找一家飯館,每桌20至30元就可搞定。但令全家人頭疼的,就是招待親朋好友和左鄰右舍的喜煙、喜糖、糕點、瓜子、花生、紅棗、桂圓、芝麻等,由於都是計劃供應的,光有錢也買不來。而且,時值過年,像瓜子、花生之類的乾貨,歸於年貨之列,是要憑票分大戶和小戶定量購買的。即使是大戶,最多一兩斤的瓜子、花生、奶糖,來一撥客人不消半天就一掃而光了,根本不可能應付新婚“喜三天鬧三天”的弄堂習俗。
怎麼辦?還是我爸爸想出了辦法——借。“前年3號門裏李家好婆的孫子結婚,不就是向我們家借年貨的嗎?現在我們再去向他們家借,還可以到親戚家裏問他們討點年貨票來。”作爲大哥,我老爸當然想把他弟弟的婚事辦得體體面面的,所以,當即決定由他出面去完成這一“借年貨”的光榮任務。
此時,離春節只有20來天了。第二天下午,爸爸提早下班,帶着我一連跑了好幾個親戚家,收穫還真不小呢。回家時,我的書包裏已經塞進了一堆花花綠綠的票證和好幾張小菜卡。
我記得,在“借年貨”時還發生了一個小插曲。我們弄堂7號的客堂間裏住着一個姓張的孤老太,是個戴帽的“壞分子”,說是她的男人解放前逃到臺灣去了。前年李家好婆的孫子辦喜事,就是向張老太借的票證去買了花生。不料,此事被“裏革委”的負責人知道了,先是跑去質問張老太爲何要拉攏革命羣衆,繼而又到李家去嚴正聲明,不能吃“壞人”的花生。後來,弄堂裏的人都知道了此事。但沒想到的是,我爸膽子特別大,對我說:“等天暗下來,我們再去7號裏借。”
叔叔的婚事,因順利“借年貨”而辦得像模像樣。而留在我印象裏的後續情形是,大約在此後的兩三年裏,我和弟弟在過年時幾乎都沒有吃過花生、瓜子、小核桃之類的零食,因爲我家的年貨票都拿去“還債”了。
比起現在對過年的淡漠,那些年曾有很多的溫暖,明請看本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