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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鄰居家的母狗養了四隻小狗崽,毛茸茸的非常可愛。鄰居誇口說是純正的狼狗後代,最愛吃肉。老公愛狗,近水樓臺先得月,剛滿月就抱回一隻黑色的小狗。
當時孩子還小,家裏也窮,連給孩子買水果都捨不得,哪來的肉餵它呀。老公說,我們吃啥它吃啥!就這樣,這隻狗開始了在我家的“平民生活”。也許是老天爺厚愛,狗狗幾乎沒吃過肉也長得特別“英俊”:兩隻小耳朵總是豎着,彷彿任何的風吹草動都逃不過它的耳朵;兩隻灰黑色的大眼炯炯有神,在黑夜裏能閃光;渾身的皮毛像黑緞子一般,很惹人喜愛。只要它出去玩,總會招來許多羨慕的目光。不過狗狗還是有原則的,每天晚上,按時回家,從不讓我操心。孩子的奶奶說,這狗太惹眼,怕是養不住!我聽了心裏一咯噔!
我孃家親戚看上了我家的狗狗,直接找到我來要,還給了我一百塊錢。他家的生活條件好,狗跟了他,就能吃香的喝辣的,過上它本應該過的貴族式的狼狗生活。還有那一百塊錢,我也確實需要,可以給孩子買幾件合身的衣服。孩子已經兩歲多了,我還從來沒有給他買過衣服。
狗狗走了以後,我心裏就像嫁了女兒一樣難受,可既然收了人家的錢,就不能反悔。大概過了十來天吧,我正在擀麪條,狗狗一下子跑了進來,“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氣,不停地衝我搖尾巴,在我的腿上蹭來蹭去。我一看到心愛的寶貝回來了,趕緊找出一個饅頭給它,坐下來不停地撫摸它那光滑的皮毛,真像是見到了嫁出去的閨女。萬語千言,一時不知從何說起,只是眼淚不由得奪眶而出。正當狗狗津津有味地吃着饅頭的時候,它的新主人找來了,一看見狗,二話不說,一腳踢了上去。狗狗嗚咽着藏到了我身後。我火冒三丈,順手抓起擀麪杖:“你再踢它一下看看,狗跟你去,是享福的,不是讓你打的。錢,我會還你的,你走!”新主人可能也覺得有點過火,就囁嚅着說:“姐,你別生氣,我以後不打它了!”
狗狗被帶回去之後,被主人加了鐵鏈子整天拴在門口,它再也不能回來看我了。有幾次我回孃家,狗狗只要一看到我,就像見到了久別重逢的老朋友,一個勁兒地搖着尾巴圍着我轉來轉去,惹得我每次都淚眼汪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