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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好消息,還有七年就能帶薪休假了。”春節之後,這個微博上出來的揶揄之詞,成爲不少人口中的段子。而這也緣於國務院要求2020年基本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對於帶薪休假的話題,其實多年以前就有廣泛討論,人們的心態也在這幾年中發生了微妙的變化。而在對部分銀川市民和網友進行採訪後,發現人們更渴望帶薪休假制度具有更寬廣的普惠性,不要帶有鮮明的身份特色。
帶薪休假的緣起
帶薪休假這一概念無疑帶有濃重的外來特色。當上世紀80年代大量外國影片進入中國後,帶薪休假成爲國人從中學到的一項新鮮事物。而真正引發這一制度的討論,則要追溯到上世紀90年代,在當時的黃金週,全國各地的熱門景區爆滿,人頭攢動、摩肩接踵,大有看屁股勝於看景緻之勢。一些學者也開始呼籲建立帶薪休假制度,一方面分散休假,另外則能保障勞動者的合法休假權。
此後,關於帶薪休假的聲音一度消沉。直到2000年,沉寂多年的帶薪休假話題又被重新提起。當年,在京召開的中國酒店度假村網絡化經營研討會上,國家旅遊局有關負責人透露,旅遊局已經向政府建議,在中國全面落實帶薪休假,該計劃當時正在醞釀之中。
當年,據零點公司對北京、上海、廣州等10個大、中城市3502位城市居民所做的一項調查顯示,帶薪休假受到將近一半市民的歡迎。對調查數據的分析顯示,20歲至39歲的年輕人對“靈活自由的度假”方式更加偏愛。
8年後,也就是2007年年底,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通過《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並於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11年12月28日,受國務院委託,國家旅遊局局長邵琪偉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我國旅遊業發展工作主要情況。報告透露,在加大對旅遊業發展的政策支持上,我國將制定國民旅遊休閒綱要,落實帶薪休假制度。
然而,此時人們的心態發生了微妙的變化,2012年,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民意中國網和中國雅虎對3913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45.9%的人反對用帶薪休假代替黃金週,認爲“不切實際”;55.8%的人乾脆表示,與其指望充滿不確定因素的帶薪休假,不如統一增加黃金週的休假時間。
現實的問題是落實難
劉成慶無疑是一個幸運者。機械製造專業出身的他,大學一畢業就進入了一家銀川的機械製造企業,儘管企業不大,但卻擁有很強的核心技術,爲國內一些大製造商生產機械手臂。“企業里人不多,但效益不錯,我們工作也實行彈性工作制,雖然累卻很靈活。”在這家企業內,大通間的辦公區裏,不僅有設計用的電腦,還有的茶飲區域。員工疲倦時,可以在這裏休息。如果願意,員工們還可以自行調節上班時間,“晚上經常要熬夜,所以都會在下午上班。”
而對於帶薪休假,劉成慶想都沒有多想就說:“我一進來就有,沒有真正爲這件事情困惑過。如果設計項目完成得好,單位會組織我們出去玩玩,工資也一分錢不少,但這是不定期的。”
同樣是在小企業,張雲霞則沒有這麼好的運氣。作爲一名業務員,張雲霞需要在自己的片區內打理客戶,“我們是做商貿的,無論是小超市還是大賣場,都要跑到,薪水的絕大部分也在效益之中,固定工資1000多塊,交完三險也剩不了多少了。”至於帶薪休假,張雲霞根本沒有想過,“我們每年是可以休五天的,但是隻帶底薪,而且長期休假會影響業務,所以想休都不敢休。”
在記者的隨機調查中發現,無論是公務員階層,還是私營企業之中,帶全薪休假並不鮮見,但更多的情況則是想休不敢休,或者根本沒得休。銀川網友“愛因斯坦”說:“我在很多小企業裏工作過,還沒在一個單位裏見過能帶全薪休假。”此外,由於很多企業的薪水都由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構成,因此帶薪休假無疑成爲一種奢侈,甚至是一種損失。
別成爲少數人的“盛宴”
在不少人的理解中,帶薪休假其實就是企業年假。在《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中如此表述:“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然而,這一要求在實際執行中並非強制內容,很多私企員工在簽署勞動合同時,並沒有約定帶薪休假的條款。然而,在一些招聘網站上,銀川本地企業在招聘高級人才時,會將帶薪休假作爲招聘條件。市民張雲霞說:“大部分人還都是普通勞動者,真正能夠主動享受到帶薪休假的人畢竟很少。”而由於各種就業模式的性質不同,帶薪休假也很難一以貫之。
在銀川,關於帶薪休假的最新一條新聞是2012年10月26日,1500名機關幹部和3000名師生組成的志願團,臨時“替崗”擔負城市保潔任務,讓1300名“城市美容師”休假過節。此爲該區環衛工人首次帶薪休假過節。而這也僅僅是一天時間。一位環衛工人說,自己沒有可能休五天甚至更長的假期,“工作性質決定的嘛。”
而對於出租車司機、餐飲店服務員等行業,帶薪休假也只能是鏡花水月。銀川的哥劉虎說:“如果是車主,想休就休了,我是包車司機,雖然也能休,但誰會給我發錢呢?”
此外,由於《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中規定“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因此很多人也選擇不休假,並等待年底單位補發工資。銀川網友“小白兔”說:“我非常希望政府能夠出臺更具可操作性的帶薪休假措施,能夠適用於更多的行業,不要讓帶薪休假的身份色彩太濃。”
本報記者皇甫世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