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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不斷有消費者反映,天津個別餐飲企業與全市開展“勤儉節約光榮,鋪張浪費可恥”爲主題的“文明餐桌行動”背道而馳,春節期間不僅增設單間最低消費,甚至連大廳也設置了每桌最低消費標準。
昨天下午,市民劉女士通過“消費直通車——今晚3·15熱線”反映,春節長假期間,她和朋友到飯店用餐時卻遇到了與倡導“文明餐桌行動”格格不入的情況。據劉女士介紹,初四那天,她和幾個朋友到天津金緯路附近的金天地酒樓用餐,卻被告知單間和大廳都設置了最低消費標準。她說:“服務人員告訴我們,單間最低消費1000元,大廳(一桌)最低消費800元。而我們6位女性,一般消費也就600元至700元,1000元的標準肯定做不到‘光盤’。”更令劉女士不解的是,她去年初四在這裏的單間用餐時並未有最低消費,而就在社會各界都提倡“勤儉節約光榮,鋪張浪費可恥”的大背景下,這家飯店今年卻增設了最低消費門檻。無獨有偶,市民張先生春節期間在天津金海道附近的蓬川食府用餐時,也遇到了單桌消費從880元至1800元不等的門檻。
接到消費者投訴後,記者撥打了金天地酒樓服務電話,工作人員介紹,從除夕至初六,在單間和大廳會有最低消費,但根據不同人數會有不同標準。當記者追問具體標準時,對方以自己是新來的爲由,讓記者30分鐘後再打這個電話,那時會有負責人進行解釋。記者如約再次撥打電話時,接電話的女士表示自己也是“新來的,不清楚”,又讓過30分鐘再撥打。記者如約多次撥打該電話,卻一直無人接聽。當記者給蓬川食府打電話時,一位自稱前臺負責人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除夕至初六到飯店用餐只能採取包桌形式,費用標準從880元至1800元不等,分爲五檔。因爲過年期間飯店工作人員短缺等原因,消費者只能按照包桌標準提前訂好菜單。
市消費者協會和市餐飲協會的相關人士認爲,個別餐飲企業設置最低消費標準與提倡節約、反對浪費的“文明餐桌行動”背道而馳,尤其在散座(大廳)設置最低消費更爲不妥。法律界人士認爲,餐飲企業爲消費者提供餐飲服務,是兩個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合同關係,餐飲企業開設飯店是一種要約,消費者來到這個飯店消費是一個承諾,之間形成了一種合同關係,形成合同之後告知消費者要有最低消費,此行爲屬於一種強制消費,違反了合同公平的原則。而且,什麼樣標準的飯店可以設置最低消費,每個不同單間設置不同最低消費額的依據是什麼?目前缺乏相關的規範標準。有關人士建議行業主管部門對其進行有效的規範,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餐飲最低消費上黑榜
去年消費者投訴的熱點有哪些?記者昨天獲悉,根據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統計彙總,2012年共受理消費者投訴543338件,解決505304件,投訴解決率93.0%,爲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56843萬元。全年投訴凸顯十大熱點。
全年投訴凸顯出網絡團購陷阱多實惠少,家電售後服務水平參差不齊,餐飲最低消費助推餐桌浪費,銀行服務“卡”在服務管理上,有線寬帶網絡接入難順暢,高價白酒假冒問題多,房屋合同糾紛投訴集中度高,家用轎車售前售後大變臉,電動自行車售後服務嚴重滯後,兒童用品質量安全存在問題十大熱點。
據瞭解,2012年商品投訴中,通訊類產品、服裝、食品、視聽產品等投訴量居前。其中,視聽產品的投訴量同比增長33.1%,由2011年的15795件增加到2012年的21016件。交通工具類和服裝鞋帽類的投訴同比均有所上升。數據顯示,服務類投訴比重繼續呈上升趨勢,由2011年同期的33.2%上升到34.0%。其中,銷售服務和互聯網服務投訴量及投訴佔比同比增幅較大。服務投訴中,投訴量居前的是媒體購物、移動電話服務、網絡接入服務、美容美髮等。值得關注的是,交通運輸中的航空服務投訴量同比增長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