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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上海2月20日電(記者王蔚陳愛平)日前公佈的《國民旅遊休閒綱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此消息在社會上引發熱議:我國帶薪休假的相關規定5年前就已出臺,落實帶薪休假爲何還要等7年?
有關專家認爲,由於我國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國民就業領域和企業所有制不同等因素影響,全面落實帶薪休假仍需要時間和過程,建議國家有關方面儘快制定分步實施路線圖,有計劃、有步驟地滿足國民旅遊休閒的需求。
“帶薪休假”遭遇落實難
早在2008年1月1日,《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便已施行,但從實施現狀看,這一政策的落實卻喜憂參半。一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大企業的職工享受到了休假;但也有相當一部分在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工作的職工,沒有享受到帶薪休假。
經營上海一家機械代工作坊的陳龍認爲,私營企業落實帶薪休假顯然不現實。一方面,公司規模小,剛剛能“養家餬口”,如果員工還經常帶薪休假,企業就要揭不開鍋了。另一方面,以承接小型機械組裝生產爲主營業務的公司,接的生意一般都是工期爲1個月左右的訂單。“如果在1個月之內不能加班加點,完成不了訂單就面臨着違約的危險。”由於計件工資激勵,大部分員工願意多掙錢,放棄休假。
需時間成本和配套措施
有關專家認爲,考慮到我國工業化發展情況,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可能還需要相當一段時間。
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諮詢專家、上海財經大學旅遊管理系主任何建民認爲,現在的關鍵點在於落實難,全面落實需要時間和過程,這主要與多方面因素有關。我國地區發展不平衡,企業所有制不同,相應成本承擔的能力不同。目前我國人均GDP超過1萬美元的城市僅有6個,這6個城市可以說進入發達狀態,但大多數城市仍然處在發展中狀態。帶薪休假意味着職工既要休假又要照發工資。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帶來消費支付能力的差異,這需要一個過渡期,不能“一刀切”。
華東師範大學旅遊系教授樓嘉軍認爲,帶薪休假在我國從制度層面已經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如何全面落實。針對目前我國發展不平衡的現狀,建議國家借鑑國外經驗,就帶薪休假制定相應的配套措施,分地區、分行業、分步驟地加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