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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的張某爲償還債務,自1月1日至2月9日,在威海市區及環翠區張村鎮持仿真槍搶劫沿街商鋪共6次,搶劫財物價值共計3萬餘元。20日傍晚,犯罪嫌疑人張某在威海街頭踩點時被民警抓獲。至此,自1月1日以來的系列持“槍”搶劫案告破。
1月1日19時30分許,威海市區統一路上的一家藥店遭遇搶劫,一戴帽子、眼鏡、口罩、手套的男子持一把手槍和一支電警棍,脅迫兩名女性工作人員將當天的營業款共計7000餘元交出。1月12日,在統一路上,一家服裝店被同一名男子持槍搶走1380元現金和幾件衣褲。儘管警方抽調大量警力沿街佈防,並組織武警、駐威解放軍官兵、社會志願者開展了大巡防,但在1月15日、1月20日、2月7日、2月9日,該犯罪嫌疑人又在威海市區、環翠區張村鎮持槍搶劫4次,被搶商家均是沿街且只有女性工作人員的服裝店、賓館、手機店等。
2月20日17時30分許,犯罪嫌疑人在市區踩點時被商家認出,附近巡邏民警趕到後將其當場擒獲,並搜出了一把仿真槍和一支電警棍。經查,犯罪嫌疑人張某爲濟寧籍的無業青年,他因急於還債、對生活失去信心等原因,購置了仿真槍、電警棍,實施搶劫6次。
目前,張某因涉嫌搶劫罪被刑事拘留。(記者陶相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