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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昨日召開的全市財政稅務審計工作會議上獲悉,目前天津相關財稅部門執行的扶持小微企業的財稅優惠措施超過25項,加上工商等部門免收部分行政性事業收費等措施,共同促進了居民創業熱情,增加了創業成功率。
本市先後出臺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財稅政策包括2大項25小項,目前,這些政策正在實施,部分政策執行至2015年。具體為: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為3%;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者本人的費用扣除標准統一確定為42000元/年(3500元/月)。個體戶向其從業人員實際支付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允許在稅前據實扣除。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市財稅部門數據顯示,今年1月前20天,本市新增現代服務業企業1225戶,平均每天新增60戶以上,超過七成為居民注冊的小型微型企業,間接反映了居民創業熱情高漲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記者李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