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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每逢春節會拿到六七個紅包,都由他母親“代收”並“挪用”。孩子日長夜大,三番五次發話“要自己掌控壓歲錢”。我遂向老婆建議:現在孩子成人了,可以在銀行開個賬戶,叫他把壓歲錢統統存進去,只要是正當合理的開支,何必樣樣越俎代庖。老婆仍然擔心,答應“試試看”。
讀高中時孩子去銀行開了賬戶,並存入10000元。我同他“約法三章”:不許貪圖奢侈品、不許跟風淘便宜貨、不許隨身多帶錢。又特別強調“適用、需要是購物埋單的底線,也是最聰明的精打細算”。孩子沒令我失望,他這幾年除了在課外書籍、運動健身、同學聚會、假日旅遊上自由支配部分壓歲錢,還通過網店推出的“秒殺價”“送積分”等優惠促銷活動,先後搶購到捷安特山地自行車、華碩筆記本電腦、安卓3G雙核手機三大件,估摸總共便宜逾九百元。可我注重的,是孩子對“自己的錢”能夠較好地計劃、安排,並逐步樹立了理財觀念和節約觀念。
我認爲,孩子逐漸長大,家長應拿出尊重、寬容的姿態,指導、鼓勵他們參與壓歲錢的管理與使用。
徐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