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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香港2月22日電(記者張天國)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22日宣佈,新推出兩項樓市管理措施,包括提高買賣樓宇印花稅稅率至最高爲交易額的8.5%,和非住宅物業買賣在簽訂買賣協議後便須繳付印花稅。曾俊華表示,措施旨在防範樓市風險進一步惡化。全面提高樓宇買賣印花稅稅率的具體措施爲,200萬港元或以下交易的印花稅稅率,將由100港元增至交易額的1.5%;其它交易的稅率全面增加一倍,最高的稅率由交易額的4.25%調整爲交易額的8.5%。除指定豁免外,新稅率適用於所有個人或公司購買住宅或非住宅物業的交易。
關於新稅率的豁免範圍,與額外印花稅和買家印花稅基本相同。香港永久性居民購買住宅物業,在簽署買賣協議時並沒有擁有其它香港住宅物業,即是打算只擁有一個物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包括首次置業、已出售原有物業等待再置業,以及想換樓的人士,可獲豁免繳付新增的稅率,只須按現時的稅率繳付印花稅。
此外,當局還將修訂《印花稅條例》,令非住宅物業,包括商鋪、寫字樓、工廈、車位等的交易,在簽訂買賣協議後,便須繳付印花稅,而非待簽訂轉易契約時才繳納。此做法跟住宅物業交易做法看齊,增加買賣非住宅物業成本,阻止炒風蔓延至非住宅市場。
兩項措施將於2月23日正式生效。
曾俊華在22日的記者會上表示,去年10月推出兩項措施之後,樓市平穩了一段時間,但近日又再度亢奮。由於樓巿泡沬風險持續上升,特區政府決定推出新一輪的措施,加強需求管理。
爲降低樓市泡沫風險,香港特區政府曾於2012年10月推出兩項嚴厲的樓市調控措施,一方面,如果買房之後三年內把房子賣出,需支付一筆10%到20%不等的額外印花稅;另一方面,所有非香港本地居民、所有本地及外地公司在香港買樓,都需要支付相當於房價15%的“買家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