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楊毅)從交管局瞭解到,2月25日至3月29日,本市換髮2013年度交通班車證,以規範交通班車行駛時間、路線。凡在本市從事交通班車運營的單位和個人,須到交管部門申領交通班車證。申領交通班車證地址爲:和平區湖北路10號增1號班車證發放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