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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成都2月26日電(記者王鑫昕)從今年起,四川省各市、縣政府和省政府有關部門每年都要拿出一定數量涉及公衆利益的決策事項,實行有公衆參與的開放式決策。
這是剛剛印發的《四川省人民政府2013年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以下簡稱《工作安排》)中的要求,它有望打破以往政府閉門決策的慣例。“過去講政府信息公開,強調更多的是公開結果,對開頭和過程沒有具體的要求。”四川省政府法制辦主任張渝田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開放式決策則要求對決策事項的啓動、過程和結果都要全方位公開。”
《工作安排》明確規定,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每年確定不少於5件,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省政府部門確定2至3件涉及公衆利益的決策事項,實行開放式決策。
其具體做法包括:實行決策預告制度,實行決策調研論證公衆參與制度,實行決策草案徵求意見制度,建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和公衆代表列席政府常務會議或者部門辦公會議參與決策的制度,有條件的地方實行政府常務會議網絡視頻直播互動交流,公開決策結果和決策執行情況。
“開放式決策強調政府決策、辦事情的公開性,是保障人民羣衆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的具體形式。”張渝田認爲,這可能給政府決策的理念和方式帶來一些影響,各級政府及部門會有一個適應的過程。
基於上述考慮,四川省政府對開放式決策的事項做了量化要求,以便於考覈。省級有關部門還將對推行開放式決策相關工作進行指導和督促檢查,及時總結交流經驗。
張渝田認爲,開放式決策的推行,還將推動公衆更有效地參與公共事務。他說:“現在人民羣衆還缺少參與公共事務的習慣,看熱鬧的多,有效參與的少。如果人民羣衆參與決策,意見還被採納了,今後會更有積極性來參與公共事務。”
按照《工作安排》的部署,四川省將在條件成熟時將有關做法形成制度,實現涉及公衆利益決策公開的常態化、規範化、制度化。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