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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日從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獲悉,該院認真貫徹中央反腐敗工作部署,在過去的五年中,共查辦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等職務犯罪案件58件62人,涉案金額9200餘萬元,爲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4500餘萬元。
爲確保辦案質量,實現執法辦案效果最大化,市檢二分院不斷健全工作機制,提升辦案規模與質量。建立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的激勵機制,完善案件線索“評估會診”機制,細化考覈標準,進一步提高了案件初查的質量、效率和成案率。整合優化資源,樹立全院“一盤棋”的辦案理念,在查辦大案要案和窩案竄案時適時充實辦案力量,排除辦案阻力,確保突破案件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