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精神強迫症患者酒瓶傷人後,被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傷害爲由遞交檢方處理。發現疑點後,經檢察院公訴部門補充偵查最終還對方清白。最近,武清區檢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及時糾正程序違法,有力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並促成案件當事雙方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和解。
日前,武清區檢察院公訴部門在審查李某涉嫌故意傷害一案時,發現犯罪嫌疑人李某無故用啤酒瓶將他人頭部打成輕傷,其在供述中多次出現語無倫次、邏輯矛盾等反常情況。承辦案件的檢察官敏銳地察覺到,李某可能存在精神方面的問題。於是,經主管領導批准,及時與李某的妻子取得聯繫,並前往其所住村莊實地走訪調查。最終了解到,李某曾在事業上遭受過重大打擊,導致其性格古怪、喜怒無常,並有懷疑別人向其飯裏下毒等症狀。
檢察機關認爲,李某言辭證據存在瑕疵已被初步印證,爲了切實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依法將調查到的情況與案卷一起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並要求對李某進行精神病鑑定。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完畢後,再次移送審查起訴,李某被鑑定爲精神強迫症,案發時存在能力削弱,屬限制行爲能力人。而案件承辦人又發現,公安機關在李某的鑑定意見書出來後,未通知其法定監護人到場便重新對其做筆錄,存在執法瑕疵。爲了確保證據程序的合法性,公訴部門對公安機關進行了口頭糾正,並要求第一時間通知李某妻子到場,再次對李某做筆錄。
爲了確保李某的訴訟權利,案件承辦人在案件再次移送的次日,向區法律援助機構送達了申請法律援助的書面通知,並積極與該機構負責人溝通。由該機構派專職律師來到檢察院調閱案卷,提供相關法律援助。與此同時,案件承辦人還主動與被害人取得聯繫,告知李某的鑑定情況。通過耐心細緻的說理釋法,被害人表示諒解,並與李某的妻子達成了民事部分的賠償協議,並且表示希望對李某從輕處理。
目前,檢察機關已作出對李某從輕處理的《公訴量刑意見書》,與案卷一併起訴至區法院作進一步審理。(記者馮琳通訊員宋剛李春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