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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3月2日電記者劉彬昨天從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獲悉,涉嫌發行《北京生活》非法期刊的儀某某因非法經營罪,2月28日被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罰金人民幣兩萬元;夥同他人販賣盜版光盤的北京市海淀科苑書城攤販劉某因侵犯著作權罪,被海淀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並處罰金;北京興通誠潤印刷有限公司業務經理黃某某因非法經營罪,被通州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
據瞭解,2012年3月8日,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會同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總隊、朝陽分局,查獲非法發行的《北京生活》358冊,以及用於從事編輯出版、發行和記錄資金往來的電腦(主機)3臺。此前,被告儀某某在未取得刊號的情況下,套用《家裝家居》刊號非法發行《北京生活》期刊20餘期,7萬餘冊。
此次因侵犯著作權罪獲刑的劉某曾夥同谷某某(已判決)在海淀科苑書城地下一層販賣光盤,當場被執法人員查獲,起獲光盤4227張,及其在科苑書城停車場用於存放光盤的麪包車上起獲光盤2337張。經鑑定,均爲非法出版物,其中31張爲淫穢光盤。
因非法經營罪獲刑的黃某某在2012年6—7月間,在無委印手續的情況下,以單位名義接受委託並組織員工非法裝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實施及消防安全檢查考覈達標指導全書》,被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查獲,當場起獲《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實施及消防安全檢查考覈達標指導全書》8900冊,價值人民幣132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