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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同志:
2月27日中午,我母親到南開區人人樂三馬路購物廣場購物,買了兩瓶1.5升的娃哈哈營養快線和一些蔬菜。我母親拿着東西回家後,我想打開一瓶娃哈哈營養快線喝,卻發現這瓶飲料已經過期了。我又仔細檢查了另外一瓶,同樣過期了。這兩瓶娃哈哈營養快線的生產日期都是2012年5月6日,保質期爲常溫9個月,但已經過期20余天了。而且瓶身上標示的生產日期字體非常小,不仔細找不容易看見。我不明白人人樂購物廣場爲何銷售過期商品。讀者孟先生
記者調查
2月27日下午,記者聯繫了人人樂三馬路購物廣場的客服主管,這位客服主管表示,以前從未出現過這種情況,工作人員每天都會檢查商品。她希望與顧客當面協商解決問題。
2月28日上午,記者又聯繫了人人樂三馬路購物廣場的客服中心,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員說,反映人孟先生已經到過購物廣場,這兩瓶娃哈哈營養快線確實是過期了,他已爲孟先生換了兩瓶新的1.5升娃哈哈營養快線,並表示了歉意,同時贈送了禮品。本報見習記者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