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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房地產市場調控“國五條”細則在17點29分正式公佈,細則規定,個人售房能覈實房屋原值的,要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徵,這也引來社會強烈關注,它究竟會給房產市場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合肥市民和業內人士是衆說紛紜。
按轉讓所得的20%計稅
昨日,國務院出臺了“國五條”細則,指出當前房地產市場調控仍處在關鍵時期,房價上漲預期增強。爲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明確指出充分發揮稅收政策的調節作用。稅務、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密切配合,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徵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覈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徵。
購房者擔心成本“轉嫁”
“因這是國務院文件,估計大批二手房很可能會搶在近期抓緊過戶以避稅,等着看交易大廳將擠滿多少人!”在21世紀不動產的趙女士判斷,二手房光中間的交易稅費就超過約30%,這樣二手房市場通過限制流量,加上嚴格套數限制,基本就沒有投資性的買房者了。
打算今年在市區買個二手房結婚的衛迎春則有些擔心,因爲市場上大都是買房人承擔交易中的所有稅費。衛迎春覺得,如果沒有嚴格的個人稅收稽查制度配套,新政的差額20%個人所得稅可能又讓買房人捱了一刀。
這一政策合肥早已存在
“我認爲大家不用過於緊張,20%徵收個稅的政策合肥早就有了。”合肥二手房資深人士童輝介紹,目前執行的規定應該是在2010年就已經實行了,這次“國五條”應該不會是指按所售住房現值的20%來繳個稅,否則起點就太高了。
記者瞭解到,在合肥出售自有住房個人所得稅的徵收,可以分別按兩種算法來。正常情況下,個人出售自有住房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稅率爲住房的現值與原值差價的20%;不過,還有個規定,如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就會進行覈定徵稅,按賣房人全部房款1%的稅率收個稅。
通過安徽省地稅局網站辦稅指導專欄,記者查詢到默認的二手房交易購房稅費模擬計算器中,發現確實是按總價的1%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比如一套總價70萬的房子個稅要收取7000元,而且個稅和產權證的年份無關。
“由於目前管理部門對出售房子的原值不能完全掌握,所以市場上一般採用全部房款1%的稅率多些。”童輝說,賣房免稅的政策其實也有,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就免徵個人所得稅,這種情況市場上不多。
紮緊“籬笆”別造成誤傷
“中央新政剛剛出來,出發點肯定是好的,具體解釋和實施還要等後面的安排,我們無法多說。”合肥市稅務部門不願具名的內部人士認爲,整體上還是展現了國家想要穩定購房者和開發商預期、繼續控制房價、堅持調控不動搖的決心。今後在政策執行上應該會更嚴格,防止有人來鑽市場空子。
“具體操作起來還是有一定難度,尤其是怎麼精確覈實房屋原值,決定了實施的效果。”童輝表示,如果執行到位會是抑制房價上漲的殺器,避免了投機炒房,不過要防止誤傷的可能,對於存量的福利房擁有者和改善住房需求者反而會帶來抑制。 □實習生王歡本報記者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