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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
北京交管部門1日介紹,2013年全國兩會車隊將取消警車帶路,並通過優化合並與會交通路線、加大交通疏導力度、提前發佈交通路況預報等措施,儘量減少會議對社會交通的影響。(3月1日《西安晚報》)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門將改進管理方式。從目前發佈的消息看,會議期間,北京市不會“封路、警車帶道”,而是改爲“交通管控騰道”措施。(3月1日《新京報》)
兩則消息放在一起讀,便可讀出意味,一個是取消警車帶路,一個是不封路,劍之所指就是取消兩會車輛的特權,“儘量減少會議對社會交通的影響”。別看這只是小小的細節,其意義不容小覷。多年來,每逢全國兩會召開,警車帶道、封路便成了最常見的交通一“景”,如此一來,會議車輛倒是暢通無阻了,但民衆堵心了。一得一失,頗堪玩味。
有人會說,如果取消警車帶路,不再封路了,代表委員的車輛無法準時抵達會場,影響履職怎麼辦?這可是大事、重要的事、緊迫的事。代表委員履職是大事不假,但代表委員本來就是民衆中的一員,代表民意,是受民衆所託承擔職責的,如果帶頭享受特權,豈不折損人心,背離初衷?再說,不封路、取消警車帶路,並不意味着代表委員就會遲到,報道說得很清楚,“將最大限度合併會議交通路線,儘量避開繁華地區……在主要路口交替放行會議車隊和社會車輛”,其一大看點就是“交替放行”。交替者,就是把會議車輛放在了與社會車輛對等的位置,傳遞的意蘊很明顯,會議車輛和社會車輛的地位是一致的,並不享受特權。
取消警車帶路,深孚民意。平素,我們可以聽到警車開道時的刺耳鳴笛聲,說不擾民那是假話;聲勢浩大,陣容龐大,說沒有排場和特權也是違心。實際上,警車開道、鳴笛都是有規定的,不能什麼人出行都由警車開道,也不能警車想怎麼鳴笛就怎麼鳴笛。在民衆的印象中,警車開道就是一種特權。代表委員享受特權,勢必加重民衆的失落感和被剝奪感。如果代表委員都有這種自覺和自警,勢必更能贏得民衆理解和尊重。
其實,不封路,取消警車帶路的意義還在於,這有利於代表委員體驗生活,從而寫出更好的議案或提案。因此,即便代表委員車輛確實遭遇了堵車,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甚至可以說,只有真正領略了堵車,才能更好地爲治堵建言獻策,有些代表委員本身就是官員,多體驗被堵的痛苦,也纔有治堵的決心和行動。
最近,網上有個段子:請環保局局長下河游泳,請民政局局長睡一睡橋洞,請衛生局局長排隊看病,請城管局局長去擺攤,請旅遊局局長逛黑店,請交通局局長擠擠公交車……如果這些官員真正願意體驗一下民衆的不容易,才更會“民有所呼,我有所應”吧?同樣的道理是,代表委員沒被堵過,又如何感受民衆被堵的無奈和痛?如果代表委員多擠一擠公交車、地鐵,也許就更有感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