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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僞高新企業”氾濫,源於一些企業鑽國家優惠政策的空子。對此,治標要卡住利益鏈,嚴格審批,加大處罰力度;治本要從專利保護、人才引進等方面入手,鼓勵企業創新
近日,有媒體報道,70%的高新技術企業資質疑似造假。數據是否準確姑且不論,但從實際情況看,目前已有不少高新技術企業造假案例被曝光。比如,上市公司“貝因美”2012年就因“僞高新”被查處,華映科技、精藝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由於相關指標未達標,被稅務機關取消稅率優惠,並追繳稅款。
高新技術企業爲何對資質屢屢作假?筆者認爲,首先是利益使然。根據我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凡是被認定爲“高新技術”的企業便可享受15%的所得稅率優惠,優惠有效期爲3年。這就爲企業資質造假提供了“原動力”。
此外,我國高新技術企業資質認定先由企業提供證明材料,然後由認定機構組織評審團審覈。一般來說,只要材料符合申報條件,多數企業都能獲得高新技術認證。
僞高新企業大行其道,必然會讓政府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扶持大打折扣,長此以往,不利於我國的技術革新和產業升級。剝下這些企業“僞高新”的畫皮,還需多管齊下。
首先,要加強對資質審覈環節的管控。高新技術企業造假,主要集中在知識產權造假,一些企業將買來的專利充數。相關部門在認定企業高新資質時,存在重報送資料不重覈實現象。因此,相關審覈機構應協同稅務、科技等部門,對企業科技人員佔比、研發經費佔比、專利授權情況等進行細緻覈實,對高新技術企業實施動態監管。
其次,要加強對僞造資質行爲的打擊力度。在目前獲得高新技術身份的企業中,約有三成是自己組織材料直接向主管部門申報,而近七成的企業是通過中介環節來運作。所以,加強對中介機構的規範力度也是重要一環。現有的懲罰措施規定,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其認定機構在5年內不得再受理該企業的申請,而對於中介機構的處罰卻並不明確。對違規的中介機構,應儘快明確處罰辦法,通過罰金或建立退出機制的方式加大處罰力度。
第三,要加強信息公開,提高公司的透明度。當下,很多高新技術企業空有“高新”名頭,爲此,有必要制定相關辦法,強化高新技術企業信息公開力度,提高企業透明度。這不僅有利於社會公衆監督,也有利於公司自身發展。
與此同時,爲促進高新技術健康發展,相關部門應在稅收優惠政策之外,更多地從專利保護、人才引進等方面鼓勵企業創新,引導企業把發展的精力真正放到技術進步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