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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底的一天,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檢察院未檢科的辦公室裏響起了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請問是荔灣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嗎?我是黨小明(化名)的父親……”
黨小明是荔灣區檢察院未檢科辦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涉案嫌疑人。依照法律規定,未檢科檢察官及時向小明的父親黨某發出了《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場通知書》。
電話中,辦案檢察官小陳瞭解到,黨某收到通知書後,專程從廣西老家坐火車趕到廣州。但由於春運期間不好買車票,車又晚點,等黨某到達看守所時,比通知書上要求的到場時間晚了一天。
得知這一情況後,小陳二話沒說,立即趕赴看守所,在看守所門口見到了這位見子心切的父親。老人家已經年近六旬,在得知兒子因涉嫌盜竊被抓後心急如焚。他告訴小陳,因爲家人忙於生計,無暇照顧兒子,小明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慣,但萬萬沒想到他會走上犯罪道路。小陳一邊安慰黨某,一邊告訴他,在檢察官訊問結束後,會給他和孩子安排時間交流,到時一定要控制自己的情緒,對小明多加鼓勵。
訊問室裏,當小明見到父親時,愣住了,眼淚頓時流了出來。訊問結束,進入了親情會見時間。面對黨某,小明第一句話便是:“爸,我錯了。”
親情會見之後,小陳又引導黨某將所帶的衣物通過看守所轉交給小明。黨某老淚縱橫,拉着小陳的手再三道謝。
2013年至今,通過荔灣區檢察院建立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親情會見制,近1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與家長進行了面對面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