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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認爲,遺產稅的徵收有利於和房地產調控產生聯動效應。通常遺產中不動產都佔有較大比例,在我國近年房地產過熱的情況下尤爲如此。若遺產稅改革推出,則會對富有人羣以房地產形式積累財富的熱情降溫,有利於抑制資產泡沫化,促進房地產價格合理迴歸。遺產稅徵管以資產覈查爲基礎,而不動產又最爲顯化。因此,遺產稅改革有利於和房地產調控政策產生聯動效應,取得綜合的社會效果。
報告稱,在現行體制與財富格局下,機會不公已形成向二代三代傳導的趨勢。一方面富有階層子女在財富、教育、科技等方面具有市場領先優勢,另一方面是農民工後代在經濟能力和素質教育方面的弱勢。遺產稅制度可以起到獨特的定向調節和矯正作用。
同時,按《福布斯》2012中國富豪排行榜顯示,排名最靠前的100位富豪,總資產達到2200億美元的水平,約爲13860億元人民幣。據估計,目前中國不足人口百分之一的富有階層,佔有50%以上的社會財富,這種過度佔有造成的貧富兩極分化,應當用遺產稅這種定向調節工具加以引導和遏制。
報告認爲,遺產稅除了能夠調節財產貧富差距,維護市場平等競爭外,還有利於鼓勵“富二代”自強自立。對於不勞而獲的限制,能夠調動一切有勞動能力的人蔘加生產和服務勞動,爲經濟發展提供了人力資本和創新動力。據《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