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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針對近日市場熱議的『售房所得按照20%繳納個稅』,有牛人制出『避稅全攻略』。律師提醒,如此『避稅』不僅存在較大風險,一旦被認定為偷稅行為,有可能要負法律責任。
陰陽合同:將房屋成交價格『低評』至上一次成交價格,使得售房『沒有收益』,就不用繳納個稅了。
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天津分所律師馬暉表示,低評行為對於賣方存在一定風險,兩份合同成交價格不同,很容易引起糾紛。此外,本市各區都按照市場實際情況制定了普通住宅指導價格,嚴重低於指導價的買賣行為根本無法成交。
假借錢:買方先把房款給賣方,賣方按房款打欠條給買方並以房產做抵押。然後買方以賣方欠款不還起訴到法院,賣方承認欠款,表示無力償還,願意以房產抵償,最後買方拿著法院判決書去房產中心過戶。
馬暉表示,如果在訴訟過程中買方反悔,堅持要求以現金償還債務,房產很可能被拍賣,從而給賣方造成財產損失。
此外,即使判決生效,過戶仍需繳納契稅等稅費,還可能要支付訴訟費、評估拍賣執行費等費用。
假離婚:買賣雙方先分別辦理離婚,原房產均歸男方所有。此後賣房男攜房產與買房女結婚,房產共同所有,兩者再辦理離婚,房產歸買房女。最後雙方各自復婚。簡而言之,通過結婚、離婚,將房產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馬暉表示,此舉極易引起糾紛,且不產生房屋買賣合同,房款的繳納和收取都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律師馬暉提示:通過假協議、假合同等手段進行虛假申報,造成不繳或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的是偷稅行為,將被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罰款。數額巨大、次數較多的可能構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