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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全面提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水平,維護社會穩定,公安河西分局與河西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建立了“管理協作、信息共享、快速反應、高效處置”社會治安防控聯動機制,探索社會治安防控網格化管理模式,進一步提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與市容環境秩序管理水平。
河西區將網格化佈局的市容管理執法力量與公安河西分局的巡防網絡形成有機對接,壯大了街頭治安防控力量,延伸了治安防控觸角,密織防控網絡。統一使用兩局的固定和移動視頻監控設備,及時發現收集各類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治安的違法犯罪線索或市容環境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充分發揮河西區執法局400餘名執法隊員和70餘部執法車輛的執法力量,及6部移動視頻指揮車和70餘部PDA手機等數字化執法設備,注重發現各類影響社會穩定和違法犯罪情況的信息,在第一時間向公安部門提供線索,積極協助開展案件現場的證據採集和固化工作。
河西區實行分層管理,搭建四級協調聯動機制。一是領導協調聯動機制。公安河西分局與區綜合執法局各指定主管領導負責,責成公安河西分局110指揮中心與河西區執法局數字執法指揮中心承擔局級協調聯絡職能。兩個指揮中心作爲應急反應調度平臺互設電臺和熱線電話,具體協調調派執法力量。二是派出所與執法大隊協調聯動機制。按照網格化責任區域劃定,以區綜合執法局五個地區大隊對應各自區域公安派出所建立第一責任人聯絡方式,保障各自區域進行聯合執法通訊暢通,指揮得當。三是派出所警區與執法責任區協調聯動機制。以派出所警區警長與執法大隊責任區隊長之間建立直接聯絡,執法行動中快速聯絡,協調處理突發情況。四是責任區民警與相對應的區域執法小組人員聯動合作機制。建立四級協調聯動機制,形成逐級有效溝通、分工協作得當、政令暢通的聯動執法格局。聯動機制確定了雙方五項職責管理範圍。一是將發現和通報各類影響社會穩定的各類違法犯罪情況、信息和線索,列入綜合執法隊員路面巡控和網上視頻監控的任務之中。二是執法局執法人員發現有關情況後,要及時向本局指揮中心和同級聯動對象的公安責任人進行通報,並努力協助公安部門鎖定違法犯罪行爲,固定執法證據。三是兩個指揮中心的監控巡視情況和各自路面視屏巡查車巡視情況要做到信息互通,情況互動。四是要共享各自所掌握的道路沿街單位、商戶、社區等情況的有關信息。五是在重點區域,發揮各自執法優勢,相互配合,共商整治措施,本着“誰執法有利就由誰來執法”的原則,及時處置市容、治安和社會穩定的有關情況。
河西區自實施治安防控聯動機制和社會治安網格化管理以來,有效提升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水平,預防和減少了矛盾糾紛,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