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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律師彭雪峯帶來的一份調查報告《透視十八大後反腐新態勢》,彙總了最近3個月來引起關注的12起反腐事件,其中信息來源爲網絡的佔三分之二。同時,“運動式”的“網絡暴力”令人擔憂。一些代表委員認爲,要讓網絡“雙刃劍”放大正能量,減少副作用。網絡反腐真正的意義不在於打倒多少貪官,而在於倒逼法律制度完善和公權力部門改革。
引導網絡反腐走向理性,保護和規範同等重要。全國人大代表、中國電信湖南分公司總經理廖仁斌代表建議,完善官方網絡舉報平臺,真誠對待非官方網絡舉報渠道,公開處置程序,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迴音。特別是要保證舉報人安全,避免腐敗分子打擊報復。全國人大代表、律師秦希燕建議加大對網絡誹謗的打擊力度,增設“網絡推手罪”和“非法獲取網絡暴利罪”。提高立法層級,將網絡誹謗罪定位爲公訴案件。
長效反腐,根本上還是要靠制度。武漢大學教授周葉中認爲,要推進政府信息透明、官員財產公開等制度,讓官員不敢腐、不能腐、不願腐。尤其重要的是應儘快推進頂層設計,加強反腐敗的國家立法,統領反腐敗各個方面的法律制度,改變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狀況。據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