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又一個“3·15”如期而至,與往年相比,今年的“3·15”消費者維權日多了明媚的陽光。一是《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已於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二是歷經10年坎坷的汽車“三包”已經立法,將於10月1日落地,我國汽車售後服務缺少“三包”的歷史年內有望畫上句號,讓汽車消費者也能夠嚐嚐當“上帝”的滋味。雖然,目前業內對汽車“三包”的內容依然存在不少非議,對其執行難度也不乏擔憂。但無論是汽車召回管理條例還是汽車三包規定,都強化了對消費者權益的維護,加強了對廠商產品質量的監管和懲處力度。這兩部法案的頒佈和實施,無疑是汽車消費維權建設的一大突破,堪稱中國汽車工業發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
年年“3·15”,年年盼“維權”。與成熟汽車市場相比,中國汽車消費者權益保障的措施無論是從政策的制訂層面還是現有政策執行層面都不給力,汽車投訴也呈逐年上漲趨勢。2012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家用轎車投訴7755件,質量、合同和售後服務是家用轎車投訴的三大主要問題。這充分說明,即使“召回”、“三包”規定已經出臺,但汽車維權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如何使汽車消費維權不再成爲一句空話,已成爲業界和廣大消費者最爲關心的問題。
一個不爭的事實是,消費陷阱在任何市場、任何地區、任何時間都不可完全避免,汽車消費環節自然也不例外。尤其是對於起步不長的國內汽車市場來說,很多方面都還不夠成熟不夠完善,大多數消費者還是第一次買車,對於汽車市場瞭解不多,還缺乏基本的汽車知識,對所選車型缺乏必要的瞭解,極容易跌入消費陷阱。
在消費者和市場的多重擠壓下,越來越精明的經銷商用低價車做幌子,拋磚引玉,重點推銷高價位車,以此誤導消費者。部分消費者一旦發現自己的汽車出現問題,並不清楚遇到汽車消費糾紛時如何理性維權,部分消費者甚至通過不正當渠道來解決,採用過激手段,會讓問題複雜化,導致問題得不到滿意解決。專業人士建議,應該通過消協或法律途徑來解決,會使得事情處理更加有據可依。相關汽車生產經營者必須要圍繞汽車質量安全和售後服務做好服務消費者的工作,積極承擔起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責任。
此外,3·15話汽車消費維權,但願這不應該是一個只在“3·15”才被人提起的話題。眼下消費者的最大願望是,儘快理清汽車三包政策實施的種種障礙,最大限度地保護消費者買車用車的合法權益。事實必將證明,“召回”、“三包”這些與汽車消費息息相關的政策、法律、法規是我國構建汽車社會的重要基石,只有使它們儘快走向完善,才能推動我國汽車社會向更加人性化的方向發展。李永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