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孫雲)最近,《殘疾人教育條例修訂草案》發佈並面向全國公開徵求意見,引發申城殘疾人和特殊教育工作者的熱議。據瞭解,我國擬立法實現對殘疾人教育的全覆蓋,殘疾人教育的範圍,有望由傳統的視力、聽力、言語殘疾和智力殘疾,擴展到腦癱、孤獨症、多重殘疾等殘疾類型。國務院法制辦在修訂說明中指出,當前,我國殘疾人教育的發展還相對比較薄弱,存在教育理念相對滯後,殘疾學生入學特別是進入普通學校比較困難,特殊教育資源不足、分佈不均衡,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保障機制不健全,經費投入不足,特殊教育教師隊伍的數量、質量不能滿足要求,待遇和地位偏低等突出問題。
此前一項排摸顯示,上海有近百名殘疾兒童因家庭經濟狀況、家長觀念滯後、距離特殊學校較遠等原因,無法接受義務教育,這又造成了他們成年後就業困難、經濟窘困等連鎖反應。針對這些情況,草案突出了平等入學、零拒絕的理念,明確規定:“殘疾兒童達到法定入學年齡,申請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法保障其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就近入學;條件不具備或者具有特殊困難的地區,可以安排進入適當的學校就學、適當提高入學年齡。”
草案還對殘疾學生費用減免作了規範,將義務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的免費明確爲政府義務,規定普通高中、高等學校應加大資助力度,完善學費減免機制,鼓勵地方對殘疾人實施從學前到高等教育的全程免費教育。目前,上海一些區縣殘聯已經對本區縣戶籍的殘疾人提供了從學前到高等教育的補貼、獎勵資金,草案的這些規定有望促進更多區縣加大對殘疾人教育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