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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張小姐遇到的這種情況,記者諮詢了多家銀行的內部人士。均被告知,目前各銀行並沒有相關統一的文件,要求銀行櫃員在發現客戶定期存款尚未到期,必須要提醒客戶的規定。因此,如果定期存款未到期,客戶提前支取的,銀行只能按照活期來計算。銀行並不存在責任。
但作爲服務行業,且在提倡人性化服務的前提下,銀行的櫃員是應該盡到提醒的義務。也就是說,當客戶要求提出尚未到期的款項時,從優化服務質量的角度看,銀行櫃員應該提醒客戶款項到期的時間,以及提前支取將出現的情況。
另外,如果發現銀行櫃員在操作上出現嚴重失誤或錯誤,可在當天銀行下班前與銀行反映情況,要求撤銷這筆交易或操作,恢復賬戶原來狀態。如張小姐發現銀行櫃員並未告知其存款還有3天才到期,導致張小姐在模糊情況下只拿到175元的活期利息,比定期利息少了10倍。因此,張小姐在當天可以與銀行方面反映,要求撤銷這次操作。切記的是,這種撤銷操作的方式只能當天有效。
多位銀行的內部人士均提醒,在銀行櫃檯辦理相關業務,客戶應該儘量看清楚涉及金額方面的單據,一旦發現問題要及時諮詢櫃員。
本版撰文/整理鄧薇(除署名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