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2年初,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在轄區三林鎮成立社區檢察室,將法律監督服務向包括世博園區在內的5個鎮、3個街道延伸。
●黨的十六大提出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十七大又作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戰略決策。從“推進”到“深化”,標誌着決策者對司法體制改革的認識上升到一個新的高度。
●早在2008年3月,剛剛履新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時,曹建明就明確表示,“要努力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優化司法職權配置,規範司法行爲。”“不斷滿足人民羣衆的司法需求,解決人民羣衆不滿意的問題。要通過改革,使人民羣衆對司法公正充滿信心。”
●2008年底,中共中央轉發了《中央政法委員會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提出60項司法改革任務,其中高檢院牽頭7項。自此,深化檢察改革工作提上了重要議事日程,曹建明檢察長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抓好落實。
●2009年2月,高檢院制定下發《關於深化檢察改革2009-2012年工作規劃》,提出五個方面共40項任務,圈定了深化檢察改革的總體目標。
●在2009年的全國兩會上,曹建明就檢察改革的着力點強調:“從滿足人民的司法需求出發,以強化法律監督和加強對自身執法活動的監督制約爲重點,推進檢察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
●2010年3月,在部署2010年檢察工作時曹建明再次強調,“堅持以強化法律監督和加強對自身執法活動的監督制約爲重點,深入推進檢察改革。”此後,“以強化‘兩個監督’爲重點”逐漸成爲各級檢察機關在改革實踐中遵循的重要原則。
●五年間,檢察改革以強化法律監督和自身監督爲重點,從滿足人民羣衆的司法需求出發,不斷完善有利於檢察工作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向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邁進,爲檢察事業帶來了勃勃生機和無限活力。
●經過各級檢察機關的共同努力,檢察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呈現重點突破、整體推進、紮實有序、成效明顯的良好局面。強化法律監督職能的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對自身執法活動的監督制約機制逐步完善,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工作機制更加健全,檢察組織體系和幹部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進,檢察經費保障體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