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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天津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了建院以來案值最大的一起盜竊案件,7名被告人盜竊的鐵路運輸物資價值逾90萬元,被告人周某等7人分別被判處13年至3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安徽男子周某一家三口及其妹夫來津打工,在居住地認識了從山東來津的王某三人。去年9月至12月期間,7人經預謀,結夥在本市南倉車站貨場內,採取破鉛封開車門卸貨的方法作案15起,竊得鋼材、大米、藥品及汽車坐墊等物品,總價值達90餘萬元。
其中,被告人周某等4人盜竊15起,獲贓款116400餘元;周某獲贓款31400餘元,其餘3人各分得20400餘元。被告人方某盜竊作案11起,獲贓款19000餘元。被告人陳某盜竊4起,朱某盜竊2起,均未獲贓。
庭審中,上述7人對檢察院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提出異議,均表示認罪。合議庭充分考慮各個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和獲贓數額、作用等因素,確認了主從犯,依法判處被告人周某等7人13年至3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0萬元至2萬元不等。其中,周某等4名主犯被剝奪政治權利3年至2年不等,同時責令上述人犯退賠贓款,並依法沒收作案所用汽車2輛、電動三輪車1輛,斷線鉗、鋼鋸各1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