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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的哥”在火車站攬客遭拒後,竟與旅客廝打,並將對方毆致骨折。日前,這名野蠻“的哥”已被紅橋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山東省男青年仇某在本市從事個體出租車運營工作。2012年9月5日14時30分,仇某違反規定擅自進入西站火車站地下夾層通道處攬客。在遭到旅客劉某拒絕後,仇某一氣之下出言不遜,進而與劉某發生爭執,互相廝打起來。其間,仇某用拳頭擊打劉某面部,致劉某左膝部着地摔倒,造成左髕骨骨折,後仇某逃逸。同年10月18日,公安機關將仇某抓獲歸案。
經天津市公安局物證鑑定中心鑑定,被害人劉某左膝部所受的損傷程度爲輕傷。訴訟期間,劉某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經法院調解,雙方已協議解決。被告人仇某一次性賠償被害人劉某全部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12萬元;同時,被害人劉某對仇某表示諒解,請求法院從輕處罰。綜上,法院作出前述一審判決。(記者孫啓明通訊員溫金鳳)